台儿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年关将至,燃放烟花鞭炮不仅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而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争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积极带头示范,不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做构建绿色家园的践行者。 二、争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向家人、朋友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家喻户晓。 三、争做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监督员”。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旦发现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向应急管理、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按照《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区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如下:东至陶沟河西岸路;南至运河南堤路(包含运河街道办事处张庄社区、黄庄社区、陈庄社区);西至省道S231路;北至省道S231路。在上述区域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以实际行动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台儿庄:孙知博一行到台发集团调研(图)[ 12-31 ]下一篇:台儿庄区政府召开《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 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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