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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刘晓璐为副市长,代理市长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 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滕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5年2月20日决定任命刘晓璐为滕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刘晓璐为滕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现予公告。 滕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台儿庄:迟本用调研帮包服务重点项目[ 02-20 ]下一篇:【发布】马兰屯镇原综治办主任提运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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