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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严查!台儿庄开展城区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通告)关于全面开展城区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面优化和规范公共停车秩序,促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即日起在城区道路全面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 二、治理区域城区、北部新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和医院、学校、集贸市场周边、住宅小区出入口以及其它严禁停放场所。 三、治理重点 (一)机动车应停于停车泊位之内,车辆一律靠右、车头统一方向顺序停放。严禁在城区禁停路段停放,不得在道路上双排或多排停车; (二)严禁在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等非划定区域随意停放;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或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四)私营企业和个体商户经营者,要做到依法文明停车,不得用锥桶、石块、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资源,严禁长期占用停车泊位形成“僵尸车”; (五)严禁在黄色禁停标线、学校及医院周边等明令禁停区域停放; (六)严禁一车占用多个停车泊位或未按标线停放; (七)严禁两、三轮车违规占用机动车停车位。 四、整治措施 (一)交管大队将对现场发现违法停放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责令立即驶离并予以口头警告;驾驶人不在现场的,通过自动抓拍、现场拍照、贴单告知等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拒绝驶离、影响通行的,将采取拖离车辆等措施消除影响。 (二)对不听劝阻、阻碍执行公务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明交通,礼行天下,城市交通秩序关乎民生福祉,文明交通环境需要全民共建共享。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11日 上一篇:-6℃!台儿庄发布寒潮蓝色预警[ 12-11 ]下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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