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农家书屋管理经验在全国推广近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农村贫困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的通知》(残联[2012]27号)。这说明由台儿庄区文化部门首创的“聘请残疾人管理农家书屋”的经验已在全国全面推广。2009年3月28日,台儿庄区文化局和区残联在马兰屯镇于里村建起了第一个由残疾人管理的农家书屋,得到了省、市文化、新闻出版部门和各级残联的重视,《大众日报》、省电台等10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2010年,国家出版总署的领导亲临于里村农家书屋进行调研考察,肯定了我区的做法,认为台儿庄区为有效管理农家书屋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探索了新路,值得在全国推广。 据中国残联和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的选聘条件是:(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贫困标准;(三)热心公益和文化事业,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适宜的身体条件,村民比较信赖,能够胜任农家书屋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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