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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禁公务用车占用BRT专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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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我市BRT首条线路开通试运行。为保证BRT快速公交顺畅通行,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禁公务用车违法占用BRT专用车道。
      通知要求,所有公务车在划设BRT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严禁进入专用车道;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严禁借用专用车道超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依法可以进入专用车道行驶,但原则上应当事前向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申报;确因执行特别紧急任务、不能事前申报的,应当在使用过程中及时申报。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享有法律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通知说,对公务用车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处100元罚款。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进入专用车道或虽因执行紧急任务进入专用车道但未按要求申报的,按照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进行处罚。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中国枣庄网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