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清真寺重建改造募捐倡议书
尊敬的各界朋友: 大家好!
枣庄清真寺历史悠久,至今已有600年的历史,是枣庄发展的历史见证,有着特殊的地位和影响力。更是枣庄穆斯林同胞的心灵社区和寄托未来的精神家园。多年来,回汉两教互敬互爱,相互支持,形成了优良的传统,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穆斯林群众的生产生活,多次莅临清真寺参观指导工作。历任区委书记杜永光、朱国伟、王刚、区长于良等有关领导,亲自组织实施重建清真寺的立项、现场办公及施工奠基等各项工作,并成立了修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目前,工程进展平稳,大殿和南讲堂的主体工程已拔地而起,北讲堂和综合楼即将打地基,预计明年7月全部竣工,工程总造价1200万元。修建改造后的新寺占地面积75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11平方米。新寺采用中国传统明清建筑风格,雄伟壮观,结构严谨,设备完善,功能齐全。以清真寺大殿为主体,扶助设施有男女水房、南北讲堂、综合办公楼、殡仪馆及园林式绿化,是一座集民族、宗教、文化、历史、 旅游、生态为一体的地域式建筑。
“欣逢盛世重修寺,彰显善举留芳名”。市中区是省委、省政府命名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有着民族团结、和谐的光荣传统。亲爱的朋友们,重建清真寺,积极捐善款,世代留丰碑,请您们伸出友爱之手,慷慨解囊,献出爱心,留下美德,让我们共同为清真寺的重建添砖加瓦。我们坚信,有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有社会各界朋友的友爱相助,有广大穆斯林的共同努力,枣庄清真寺将以崭新的面貌屹立在我们的面前,市中区民族团结进步之花也将绽放的更加光彩夺目。
枣庄市伊斯兰教协会
枣庄市中区伊斯兰教协会
枣庄清真寺管理委员会
2012年10月26日
枣庄市中区伊斯兰教协会
关于重建枣庄清真寺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尊敬的广大穆斯林教胞、朋友们:
色兰!
欣逢盛世,2011年9月,枣庄市中区委、区政府决定重修枣庄清真古寺,这是我们枣庄穆斯林群众多年的期盼,也是民族宗教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清真寺重修工程预计总造价1200余万元,区政府和有关街道拟出资800万元,尚有400余万元资金缺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本会研究,制定本办法,欢迎广大穆斯林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踊跃捐款。
一、捐款时间:
自2012年 12 月 19 日起,至2013年 8月 31 日止。
二、捐款程序:
1、个人、单位数额不限,但应为整数;
2、捐款地点:市中区枣庄街贵和楼;
3、接受捐款后,募捐委员会开具专用收款收据,同时出具捐款证书;
4、为表彰捐款人之功德,对捐款单位及个人,将在重建清真寺捐资纪念碑上留名;对捐资1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体商户,赠送精美牌匾;对捐资1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在寺内兴建的碑廊内,单独篆刻留名。
三、管理使用:
1、所有捐资全部用于清真寺建设,待工程全部竣工后,榜示公布使用情况;
2、设立“捐款专项资金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全部募集资金,在区民族宗教局、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使用,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3使用情况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组织机构:
1、成立枣庄清真寺重建改造工程募捐委员会,专司该项工作;
2、经研究决定,沙光谦同志兼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六十六人。
本管理使用办法,由清真寺重建改造工程募捐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捐款咨询电话:
李乐勇 18763225068
白步平 15006798678
王子刚 13563265555
杨成骏 1390632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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