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四德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市文明委的安排部署,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台儿庄好人——每周之星”推荐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台儿庄好人——每周之星”推荐活动,在广大市民中大力宣传日常生活中的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台儿庄好人”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推举、评议全区各级各部门先进典型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在广大群众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推荐条件
“台儿庄好人——每周之星”的推荐范围:凡我区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均可推荐为候选人。
为保证推荐活动的广泛性,凡能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均可参加推荐。
三、活动安排
1、区文明办将在台儿庄文明网和《台儿庄周讯》开辟“台儿庄好人——每周之星”活动专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和涌现出的感人事迹。
2、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台儿庄好人——每周之星”的推荐工作,认真做好事迹材料的审查认定工作。
3、各镇街、区直各单位每月推荐1—2人,被推荐人填写“台儿庄好人——每周之星”推荐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通讯稿)和五寸工作彩照一张。材料和照片的电子版发送到:6611213@163.com,联系电话:6611213 。社会各界可以直接向区文明办推荐,推荐热线:18206329580。
4、区文明办对每月评选出的“台儿庄好人——每周之星”,将作为“山东好人——每周之星”、“枣庄好人——每周之星”、“中国好人榜”、省、市级道德模范的重点候选人向上推荐;年底将评选表彰本年度“台儿庄好人”10名。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区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台儿庄好人——每周之星”推荐活动的意义,发动广大群众推荐、评议“台儿庄好人——每周之星”,在推荐过程中要认真核实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台儿庄好人”。 各单位对推荐出来的先进典型要通过善行义举四德榜等渠道进行大力宣传,同时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奖励。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努力使推荐评选的过程变成深化道德实践、提升道德整体水平的过程,力争把活动办成引领道德文明风尚的有效平台。
附件:“台儿庄好人——每周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区文明委
2013年7月18日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