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旭华杯”首届公益活动摄影展赛的征稿启事为扩大公益活动宣传,传播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繁荣社会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各方面人士珍惜自然、关注生态、参与环保,投身慈善事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由枣庄市民族摄影家协会、枣庄义工联盟、山东旭华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分期举办 “旭华杯”社会公益摄影展赛。首届社会公益活动摄影展赛正式启动。 一、活动主题 首届社会公益活动摄影展赛主题:公益活动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枣庄市民族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枣庄义工联盟 支持单位:山东旭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齐鲁社区枣庄市民族摄影家协会网。 三、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至2013年11月20日,12月上旬评选、展出及颁奖。 四、活动形式 2.参加投稿:参赛者登陆活动主题官方网站,可通过活动主题官方网站咨询;(网址: http://bbs.iqilu.com/forum-349-1.html ),将参赛表格、参赛作品电子版发送至大赛邮箱(邮箱地址: szwl555 HYPERLINK"mailto:qcldzgm@163.com" HYPERLINK "mailto:qcldzgm@163.com"HYPERLINK "mailto:qcldzgm@163.com"@163.com );也可通过将参赛作品制作成光盘(内附参赛表格)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室。 所有参赛者提交作品组委会将不予以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枣庄义工联盟办公室,电话:8888727 联系人:粒儿 咨询电话:张先生13563265908 3.自由参加采风活动:枣庄义工联盟常年组织大量的公益活动,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可随时咨询义工联盟,确定有关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按时参加采风。联系电话:8888727 联系人:粒儿。 七、作品要求 3.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参赛者提交作品之版权和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参赛表格上所填报的作者负责。主办方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八、作品展示 (一)入选作品展示 对报送作品初选后,在齐鲁网枣庄市民族摄影家协会论坛和枣庄义工联盟论坛上专题展示,面向网民征求意见。 (二)获奖作品展示 聘请专家对初选作品进行评奖,评比出的获奖作品,将在有关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展示,并在枣庄文化西路(市中区法院对面,文苑小区门西30米)山东旭华投资有限公司、枣庄义工联盟、枣庄市民族摄影家协会联合办公处二楼建立摄影作品展墙,获奖及入展作品放大制作后展出。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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