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老虎”“苍蝇”一起打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枣庄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综述 一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案件查办工作指示精神,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737件(次),立案643件,其中,大案要案215件,上升16.2%;结案67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2人,上升15.5%;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人,上升53.8%。 毫不手软打“老虎” 2013年5月17日,市纪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滕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彭庆国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彭庆国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性质特别恶劣,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彭庆国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3年11月21日,枣庄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原局长宋慎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2013年11月22日,枣庄高新区原副调研员、兴仁街道原党委书记孙景明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严打“老虎”,连续突破大案要案,既充分显示了市纪委严惩腐败的坚定立场,又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赞赏。 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示范带动下,各区(市)纪委也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起到较好的震慑作用。薛城区纪委查处了巨山街道西托原村支部书记王福平违纪违法案件,查实王福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骗取国家补偿款240余万元。滕州市纪委查处了东郭中心卫生院采取欺骗手段套取财政补贴案件,涉案金额60余万元等等。 一大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典型案件的严肃查处,严明了党纪政纪,严惩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保障了群众利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不留死角拍“苍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高度重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做到拍“苍蝇”不留死角。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涉农、征地拆迁、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保障性住房等领域违规违纪案件和突出问题137件(个)。 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精神的贯彻落实,抓住元旦中秋等重要节点,加大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力度,加大通报曝光频率。全市共开展明察暗访30次,查处问题95起,处理15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对4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通过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 坚持不懈抓安全 市纪委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牢固树立“安全文明”的办案理念,按照“全过程安全、全天候安全、全人员安全”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办案过程规范化,办案场所标准化、办案队伍专业化、陪护队伍军事化、办案装备信息化建设。 制定了《枣庄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规定(试行)》、《办案人员工作规则(试行)》、《“两规”“两指”陪护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规定,编制了办案工作运行流程图,规范每个办案环节和流程。严格审批“两规”措施,严格执行“两规”办案安全每日“零报告”和安全检查周报告制度。 制定了《办案场所设置标准》,市、区(市)两级纪委共建成7个固定办案场所,改善了办案条件;市纪委组织人员定期对办案场所的设施及消防、用电情况进行标准化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办案场所监控、指挥、办公、门禁、报警、视频会议等系统建设,为科技化办案奠定坚实基础。 大力推进办案队伍专业化,加强对从事办案、案管工作的人员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监督管理,强化对基层办案的指导,对办案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必须持证上岗。组建以纪检监察干部为主体的全市陪护人员库,实行统一管理,定期开展陪护技能培训,细化操作规范,严格考核奖惩,充分调动陪护人员积极性,为安全文明办案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持。 建设数字化办案综合指挥系统,研制谈话智能监控系统,完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流程控制,使办案工作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中。重视案件查办质量,创新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建立完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枣纪研)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消费提示】春节期间选购保健食品注意事项[ 01-30 ]下一篇:【推荐】春节七天乐 枣庄多个景区活动大盘点[ 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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