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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儿庄: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家长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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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家长委员会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

    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家长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委员、副主

    任委员、秘书长名单

    主  任:朱宪磊

    副主任:孙敏  毛士远  刘志强  肖龙军  张明祥  侯慧清 

    贺巍  黄晓莉 

    秘书长:孙敏(兼)


     

                                               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草案)

                                         (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家长委员会第一次大会通过)

    第一条 宗旨

    现代教育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为使家庭教育,走向经常化、具体化;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学校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帮助学生解决求学中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家长委员会。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从而为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培养出更多基础厚、能力强、素质优、有特长的优秀人才。

    第二条 组成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

    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家长自荐、班主任老师审核,报经学校通过后产生。   

    3.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同时兼任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 

    4.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推举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三条 权利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关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

    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条 义务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
         1.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4.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5.有义务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

    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各项教育工作,积极参

    与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活动。

    2.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为学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参与研讨学校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协同学校提高办学质量,从物质和精神上积极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校的教育改革 ,提高学校的声誉。

    4.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