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涧头集司法所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遵纪守法,按时报到,汇报思想,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开展针对特殊社区矫正对象的专项走访教育活动。
走访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家庭情况特殊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重点走访。
因犯盗掘古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矫正对象张某,于2015年11月,在家修电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将左腿摔伤导致骨折,伤势严重,在台儿庄区人民医院治疗一个月后,已出院回家休养,卧床至今,不能下地行走。为确保监管到位,2016年1月5日,涧头集司法所所长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联系涧头集镇贾桥村村书记来到张某家进行走访,了解矫正对象的情况。
通过走访,工作人员了解到该社区矫正对象家中有妻子和一个女儿,在摔伤养病期间一直由妻子照料,司法所所长仔细察看了张某的伤情,着重了解了张某的生活情况,与其进行思想交流,认真听取社区矫正对象家人及村居的反馈,张某在养病期间没有放松法律知识的学习,经常在家收看法制节目,了解时事政策,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贾桥村书记与张某是邻居,经常到张某家与其交流,在生活上、思想上对其时时监督帮扶,同时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张某平时在涧头集司法所接受日常管理、教育表现的相关情况告知其家人,共同对张某进行深入谈话,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做了谈话笔录。司法所所长还送给张某一些相关法律读本,希望其在养伤期间,不断学习,深刻反思,好好改造,提高认识,早日痊愈,照顾家庭。
张某面对司法所领导的真切关怀,留下了感动的眼泪,表示以后一定好好的学习法律法规,积极的接受社区矫正管理,不再违法犯罪,不辜负工作人员的帮助和家人的期望。
近年来,涧头集司法所遵循社区矫正工作严格管理教育与热心帮扶救助并重的工作思路,通过对特殊社区矫正对象定期走访谈心,及时了解和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家庭生活及经济状况。对于生活确实有困难的矫正对象,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对于符合农村低保、五保条件的积极协调镇街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争取办理,近三年来,共帮扶救助的矫正人员20余人,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和改造起到了积极的社会作用,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涧头集司法所 李秀娟)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