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建成法治政府 枣庄确定台儿庄等3区市为依法行政创建示范单位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分三批进行,市、区(市)每年一批,每批确定一定创建单位比例,通过开展市、区(市)两级联创,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实现全市创建活动全覆盖,确保我市2019年率先建成法治政府。 活动范围涉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包括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滕州市、台儿庄区、峄城区3个区(市)政府,西岗镇、滨湖镇等15个镇(街),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17个市直部门单位作为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创建活动自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明确了6大类24小项创建标准,包括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到位、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将创建活动纳入依法行政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并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时,还将加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对不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取消示范单位资格,确保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刘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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