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儿庄区出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规定,要求车改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模范遵守“五个严禁”,严防公车改革后出现新的不正之风。
该区提出“五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对留用车辆挪作他用,各单位对借用、租用、调用的车辆要及时清退;严禁对处置车辆隐瞒实际情况,擅自进行处理或留用;严禁变相扩大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或到其他单位报销交通费、车辆维修费、谋取与用车相关的利益或兼职重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严禁隐瞒或虚报涉车改驾驶员身份、岗位设置、服务年限等情况;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没用公务车或公务交通补贴不足为由消极怠工、延误工作。
同时,该区将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参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公车改革规定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将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实行“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违反公车改革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坚决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朱瑾洁)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