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食药监局落实主体责任同23家食品生产企业签下“军令状”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近日,台儿庄区食药监局同辖区内2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要求,各食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把食品安全关,加强对原材料进厂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贮存运输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生产加工环节的各项制度,严格真实记载各类记录和台帐,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生产的各项标准,严格控制食品生产的每个环节,确保生产的食品放心、安全。同时,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机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自觉抵制非法之利的诱惑,积极摒弃行业“潜规则”,努力打造产品品牌、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相结合的品牌示范方阵。(魏贤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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