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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枣庄市大力推进台儿庄古城重建廉政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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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枣庄市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紧紧围绕古城重建,派驻了督查工作组,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创新制度,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取得较好成效。

      一、创新监督模式,对古城重建项目实行重点派驻

      为把廉政和效能有机结合起来,既提高工作效能,又保证干部不出问题,达到工程优质、干部廉政、资金安全高效、群众满意的效果,该市结合实际,创新监督模式,探索实行了对重大工程项目派驻督查工作组制度,并首先在台儿庄运河古城重建项目实行了重点派驻,按照“全方位参与,全过程监督,不出漏洞,不留死角”的工作思路,开展问效、问廉、问责,认真搞好督查服务,积极提升工作效能,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古城重建公开透明,成为群众满意放心的阳光工程。一是成立督查工作组。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熟悉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市纪委监察局派驻运河古城项目监督小组监督规程等文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职责、监督范围、监督重点,规范监督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措施。同时,还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分工负责等工作制度,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序。三是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了督查工作组五条工作纪律,严禁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严禁干扰监督对象正常运作和经营,严禁擅自毁弃监督资料,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防止工作组成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坚持查纠并举,在古城重建中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结合古城重建工作实际,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努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的要求,首先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对岗位权限进行重新梳理认定,划定权力边界,做到权限清晰。对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逐一编码,纳入行政权力数据库统一管理。其次,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列入权力清单的各项行政权力,逐项确认行使依据、程序、时限等,科学合理地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对权力运行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分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把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权力运行全部记录在案,实现了权力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流程的“全固化”。二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督导参建单位和人员认真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围绕项目审批手续、建设程序、施工和质量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认真排查可能存在的违规问题,对参与古城建设的施工企业、监理和造价审计单位及从业人员有关资质、证书、诚信信息等情况进行核查,共排查出招投标、材料采购、工程量变动、零星工程、工程监管、合同谈判、价格认证、资金拨付等8项风险点。三是建立“三色”预警机制。根据查找出来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建立了“三色”预警机制,具体分为蓝色职责警示、橙色信息警报和红色底线警戒三部分:蓝色职责警示,对产生问题可能性较大的重要岗位开展常态性预警,重在对重点岗位和人员依法规范履行职责进行引导;橙色信息警报,对岗位和人员行为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动态性预警,重在随时发现和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产生;红色底线警戒,对已初步确认有违规违纪事实的人员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理,重在及时纠正执法和行政过错,防止问题重复出现或者演变为腐败行为。

      三、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该市充分吸收借鉴以往监督经验,创新监督方法,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一是强化对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对于限额以下工程和采购活动,严格直接发包备案审批程序;对于应该招标和政府采购的,一律按法律要求办理。坚持关口前移,严格审批招标文件,杜绝“量身定做”投标人现象,对资质条件和廉政记录不达标的单位,禁止进入下一轮程序;严格现场监督,对开标、评标、定标是否按程序操作,是否落实评委随机抽取、中标人公示等制度进行认真监督;坚持跟踪监督,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施工现场巡视征集意见等形式,认真受理各方对招投标方面的投诉。监督小组监督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活动50余次,建议并监督执行废标2次,处理违法供应商3家。二是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程序关,大宗原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采购目录范围和标准,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运作;严把合同关,及时审查和修改显失公正的价格和条款,共审核合同295份;严格材料考察关,对于主要原材料价格,由相关各方进行市场考察后确定,监督小组赴省内外市场考察80余次;严格造价审计关,针对设计变更等情况,严格监督现场测量和签证工作;严格资金拨付关,相关人员签字申报资金拨付,财务总监、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逐级审核,监督小组审核认定后,报市财政局批准、拨付,最大限度的保证了资金安全。三是强化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对涉及人、财、物管理的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以规避岗位风险。截至目前,已监督参建单位轮岗3批10人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而导致单位和岗位人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注重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纪检监察有关文件规定,定期邀请有关专家作廉政辅导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四、注重制度创新,积极构建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实现监督的经常性和有效性。在工作中,该市强化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融入”工作制度。坚持“在融入中服务”、“在融入中监督”的理念,把督查工作融入到古城重建的全过程,工作组定期列席有关会议、巡查施工现场、分析资料台帐,围绕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及时介入、分段跟踪、实时监控,做到监督工作与工程研究、施工和验收同时开展、同步进行。二是建立廉政合同约束制度。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设计、监理合同时,指导双方自愿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享有的检举控告权利,应遵守的廉政义务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对廉政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此项措施大大降低了商业贿赂案件发生的危险。今年上半年,根据廉政合同的约定,清退了违反招投标规定的济宁一家石材施工队伍。三是建立监督建议书制度。根据古城项目监督工作实际需要,设计监督建议书,编号管理,并对监督对象整改情况予以备案。目前共签发3份监督建议书,使11项拟直接发包工程按规定改为公开招标,完善了2项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和价格认定工作。四是建立定期约谈制度。每季度约谈被监督对象一次,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要求限期解决而未落实的问题,严肃要求监督对象予以整改。目前已安排6次约谈,纠正了工程发包报批程序违法和性质类似工程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错误,帮助监督对象澄清认识上的偏差,责成监督对象按规定程序报批,按法律要求招标,取得了明显实效。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枣庄大众网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