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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枣庄:限制类水泥等企业停产4个月缓解秋季臭氧污染 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 9月9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两部门联合发布2019—2020年秋冬季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要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及砖瓦生产企业分类别参与错峰。 根据要求,全市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装(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错峰生产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10月31日;水泥(含粉磨站)、砖瓦等行业错峰生产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达到绿色标杆企业基本条件和差异化条件全部要求的,为豁免类生产企业。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重点控制区特别排放限值,全部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标准的汽车运输比例达到80%及以上的限产类企业,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停产。限制类水泥企业,即豁免类和限产类以外的水泥企业,在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水泥企业,去年已审核通过并真正实施的,鼓励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保民生供暖,如继续申请承担保民生任务的,要对所承担的任务项目及所需的最大生产负荷等提出申请,并上报相关材料备案。 另外,对于水泥粉磨站,豁免类外的粉磨站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月9日停产。砖瓦生产企业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5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重点控制区特别排放限值,全部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标准的汽车运输比例达到80%及以上的限产类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1月31日停产。豁免类和限产类以外的砖瓦生产企业,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停产2个月。针对我市秋季臭氧高发的污染特征,为有效缓解秋季臭氧污染,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对全市人造石英石、表面涂装(含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秋季错峰生产管控措施,管控时间段为2019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易形成臭氧的高温时段,即11:00—17:00,相关VOCs产污工序停产。(王龙飞)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台儿庄区司法局马兰屯司法所做好“双节”期间社区矫正工作[ 09-12 ]下一篇: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图)[ 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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