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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十一】枣庄市场监管局发布8条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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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双十一”临近,进入了网络电商促销踊跃期。网络购物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网络消费纠纷高发期,为规范网络购物和服务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广大网上购物消费者发布2019年“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

      提醒消费者应注意以下8点:

      一、看清预付规则。消费者购买前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实质,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消费者要看清商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支付全款才能享受优惠价格的规定,以避免遭遇订单被取消且定金无法退等问题。

      二、应查看网站及网店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登记信息,了解包括网店信誉、售后服务、退换货服务等细节。如是否有“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等。

      三、消费购物要理性,一些商家往往会在商品宣传中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来误导消费者,消费者要货比三家,如果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时,不要盲从轻信,避免因贪便宜而上当受骗。

      四、“双十一”又有不少网络购物平台推出“打折”“满减”“红包”等优惠促销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按需选择商品,切勿盲目购物。诸如“最高领取5000元红包”活动,点开“红包”很可能是空包或者需分享至其他群组才可获得,不少消费者按照提示分享后并未得到实际优惠,有金额的红包可抵扣购买商品的价格也可能并不比平时的销售价低,消费者还须警惕类似促销陷阱。

      五、防范恶意虚假刷单风险。有些商家通过各种方式,虚假刷单提高网店在平台的排名和销量,获取消费者信赖。网购最重要的基础就是信用,“炒信”行为严重扰乱电商市场的正常秩序。

      六、拒绝扫描“二维码”支付,一些商家会以各种理由,要求消费者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等绕开正常的支付渠道进行付款,这样就会脱离安全监管,骗取消费者钱款,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因此,消费者在支付货款时,一定要采取交易平台提供的带有第三方保障功能的支付方式或货到付款的方式,坚决拒绝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付款要求。

      七、凭证要保存,消费者要妥善保留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电子订单、付款记录等电子数据、索取购物凭证及相关信息,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可作为维权依据,商家送货时,尽量当面核验商品,应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有无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如有问题要请承运公司出据证明。

      八、维权要主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向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拨打12315热线投诉。( 宋佳)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枣庄大众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