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资源整合,邳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邳庄派出所调解中心,立足联合调解,突出源头化解,做实“公调对接”,着力实现矛盾不上交。
驻所调解中心按照“1+1+2+N”的模式,由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负责牵头,2名常驻协警调解员,根据案件纠纷随时需要召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镇(村)级人民调解员或政府相关部门同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该中心负责调处民间纠纷、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故意伤害、侮辱、诽谤、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部分案件,并且需要同时满足“情节较轻的”“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证据确实充分”“双方当事人均自愿接受人民调解”“使用人民调解方式有利于矛盾解决”四个条件,也可以调处轻微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对所有调解案件按规范化调解文书制作调解协议,并落实一案一卷规范存档。中心设置办公及调解庭室,配置调解桌椅、空调、监控设备等,统一规范制作调解职责制度、流程等上墙公示。
自运行以来,驻所调解中心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80余起,其中民间纠纷400起,一般治安及轻微刑事案件80起,达成书面协议120余起,达成口头协议36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郭宜刚、彭辰鑫)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