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司法所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 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近日,台儿庄区运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进行了个别谈话教育。
谈话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王某目前的生活、思想动态,讲解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社区矫正对象必须履行的义务。提醒他要时刻注意自己的特殊身份,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改造,平稳度过矫正期,重新回归社会。
通过面对面的个别谈话教育,王某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力争早日回归社会。(运河司法所 孙光一)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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