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二中校友联谊会成立(图)11月16日上午,枣庄二中校友联谊会成立大会召开。北京装甲兵指挥学院原副院长、少将贺茂之,市政府特邀咨议、原副市长吴承鉴,副区长张德琦,区关工委主任栗广梓以及历届枣庄二中校友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枣庄二中校友联谊会章程,举手选举了贺茂之为枣庄二中联谊会名誉会长,吴承鉴为会长。 张德琦代表台儿庄区委、区政府,向前来参会的各位校友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母校建设发展的广大校友表示衷心感谢。张德琦希望联谊会能够团结凝聚更多的校友,希望校友们能加强与母校的联系,助推母校的发展,共同进步,更好地服务台儿庄经济社会发展。(杨成骏 朱保栋) 名誉会长:贺茂之 校友联谊会理事会(理事) 王桂生 包万伦 龙宗顺 吕士淳 朱元合 孙中科 祁方坤 刘 光 闫 凯 闫志鹏 孙洪涛 孙晋海 朱崇礼 刘树起 刘福国 李久海 李 华 李秀娥 许福林 吴长江 杨成骏 张宝国 张金海 张天国 张延春 张怀珠 陈宜民 吴承鉴 吴修洪 吴洪法 吴湘俊 周广健 周炎生 周 斌 尚培友 赵长海 赵玉祥 赵庆源 赵光辉 赵钦允 贺茂之 胡继瑞 栗广梓 徐凤山 郭玉清 贾传刚 陶志远 高念文 袁善忠 梁龙雨 梁会亮 黄亚辉 黄浩仁 提启聆 樊兴举 薛 峰 魏明道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枣庄市第二中学校友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枣庄市第二中学校友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枣庄市第二中学校友自愿组成,并经枣庄市台儿庄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盈利性社团法人。 第三条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会以“联络校友情谊,弘扬优良传统,践行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通过联谊活动,增进友谊,交流信息,加强合作,加强与母校的联系,促进母校发展,推动家乡各项建设。 第四条 本会为独立社团法人,接受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本会基本任务是:广泛联系枣庄地区和国内外校友,不断增进校友间及校友对母校的联系和感情。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活动 (一)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与国内外校友的联系; (二)倡导与组织分地区、分年级、分小班的联谊聚会;协助母校做好校友返校的有关活动; (三)协助母校组织校庆活动; (四)为母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献计献策,鼓励校友捐资助学,办好各种奖学金,为把母校办成一所全省、全国的名校做出应有贡献。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在枣庄市第二中学学习、工作过的师生员工,均系本校校友,经与本会联系,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参加校友会活动,即可成为本会会员。本会会员一律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有参加本会活动、取得有关资料的优先权;有入会、退会的自由权;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 本会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执行本会章程和决议;维护本会的集体利益和声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本会筹委会推举产生,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一条 本会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二)决定会员的入会或除名;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聘用等事项。 第十二条 本会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不能出席会议的枣庄地区以外的理事,可采用通讯会议形式,征集意见。 第十三条 本会理事会设名誉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誉会长由理事会在有社会威望的校友中推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成为理事;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第十四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 本会会长或一名常务副会长为法定代表人。会长行使下列职权(必要时,可授权常务副会长代行):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处理其他须会长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 本会理事会日常工作在会长(常务副会长)的领导下,由秘书长负责组织开展。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会内各方面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决定;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七条联谊会在有关城市设分会。分会理事会一般由5人组成,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3名,会长由总会理事会决定产生,其余人员由分会会长聘任。分会理事会负责分会重要事项的决策,组织分会各项活动,负责贯彻总会决策事项,向总会反馈分会的意见和建议。分会可划分活动小组,由分会理事会决定。 第五章 经费来源及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校友自愿资助、社会赞助、母校资助等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证经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做到财务公开,接受理事会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2013年12月16日枣庄市第二中学校友联谊会理事会通过。本章程自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会若中止活动,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后,经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即为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上一篇:台儿庄区实验小学邀请中国火箭专家黄春平院长科普讲学(图)[ 11-17 ]下一篇:台儿庄区文广新局组织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 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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