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四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评选活动启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德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先进典型的优秀品质、崇高精神教育和鼓舞广大干部群众,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新枣庄”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于2月17日起在全市开展第四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推荐、评选和表彰三个阶段,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征集感动枣庄的人物线索。候选人不限于枣庄籍,凡对枣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均在评选范围之内。候选人不受年龄、职业、身份限制,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通过自荐、他荐、组织推荐等三种方式参评。 (一)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四)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对单位和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在本地或外地求学、务工、服役、经商等活动中,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见义勇为,以自己的行动树立了枣庄人的良好形象。 (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志愿服务,乐于奉献他人,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七)典型事迹具有较好的宣传、学习和教育价值。已获往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的不再参评。 推荐候选人需填写《第四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推荐表》和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推荐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即日起,如果您发现令您感动的人和事,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组委会推荐:1.电话:0632-3315742。2.电子邮箱:6323315742@163.com。3.信件邮寄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枣庄市政大厦738房间(第四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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