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3日,山东省委农工办主任王泽厚带领调研组一行,来枣庄市专题调研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枣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伟,市委副书记张志明,副市长陈兆同分别陪同。
调研组一行就枣庄市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座谈,并先后到台儿庄区、山亭区、滕州市进行了实地调研。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枣庄市从解决制约土地规模经营的关键问题入手,以盘活土地资本为突破口,开展了以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建立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农村土地合作社为核心内容的“三位一体”改革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区(市)试点合作社发展到308家,涉及52个乡镇、768个行政村,入社土地面积26.8万亩,入社农户62639户。其中,枣庄市级试点合作社发展到100家,累计利用土地使用产权抵押贷款9289万元,改革工作在全市已呈现勃勃发展和全面铺开的态势。
陈伟在座谈时指出,枣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最突出的特点,一是着眼于农区,而不是近郊区;二是坚持农地农用,而不是“农转非”。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实践,目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参与改革的合作社,较分散经营农户和其他一般合作社,经营效益明显提高。分散型合作社较农户分散经营亩均增收10%左右,紧密型合作社比分散型合作社亩均收益增加30%以上。而调查统计的168家改革试点合作社,去年亩均收益比一家一户分散耕种要高出62%。由于改革制度设计较为完善,金融机构给我市试点合作社发放的贷款,没有发生一笔呆坏账。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土地合作社规模会不断膨胀,经营效益会大幅增加,将吸引更多的农民入社,并带动农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发展,有力地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王泽厚对枣庄市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进一步总结改革经验,完善制度设计,逐步形成独具枣庄特色、在全国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制度基础和理论体系,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统筹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秦歌)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