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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儿庄区多措并举“树师德、正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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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更好地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精神,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局在开学前采取“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压实责任、完善考评”等措施扎实开展了“增强教书育人责任,落实德育课程一体化”专题教育活动。

      广泛宣传教育,提高法纪意识。为了确保师德建设的正确方向,区局和各镇街教委长期坚持法规掌舵,把加强政策法规学习落实作为主要切入点,结合新学期开学的时机,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及时组织校长和教职工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马兰中心小学、邳庄明德小学、涧头集镇前马家小学等定期开展师德理论学习,组织了心得交流,互谈体会,互相释疑,寻求共识活动。

      全面自查自纠,履行签约践诺。区街教育部门持续开展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排查活动,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各学校要建立工作台账,在媒体、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及时处理,及时回应。教育局与镇街教委和区直各校园签定了师德目标责任书。为确保履行好承诺,各学校成立了领导班子,让师德建设有人抓,有人管;建立考核制度,使师德建设有章可循;设立师德建设举报箱、公示栏等,使师德建设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学校与教师签订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承诺书》、《教师不从事有偿补习承诺书》和《教师不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承诺书》,有效增强了师德教育的力度和实效。区实验小学、北园小学、顺河小学以“带一届学生,塑一座丰碑”为口号,狠抓思想,严督落实,重看实效,形成了“比修养,比奉献,比业绩”的良好风尚。

            压实工作责任,弘扬师德正气。各级中小学要结合自身实际,校长要落实好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既抓当前、也管长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坚持常抓不懈,决不放松,久久为功,切实刹住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营造良好的教风、师风、校风。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政策宣传、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防止走过场。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治理有偿补课行为不力的,经查实情况,坚决追究责任。  

            加大惩处力度,完善考评机制。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文件印发)、《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4号)等文件,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所在学校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撤销其称号及待遇,并予以通报。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党员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再做出行政处理。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靳欣 张浩)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