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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枣庄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宜21日 枣庄市气象局 发布枣庄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宜的公告 确定自2025年4月21日12时始,至2025年4月22日08时止,若有适宜天气形势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枣庄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为加强枣庄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自2025年4月21日12时始,至2025年4月22日08时止,若有适宜天气形势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准备作业地点 枣庄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作业设备 本次作业采用地面作业装备。 四、注意事项 1.作业用弹为伞降式和自毁式2种方式,残骸对环境无污染,地面燃烧炉所用烟条燃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人员、牲畜等产生危害。 2.在此期间,广大农民、市民发现落地的故障弹,应及时通知相关管理机构(市人影办,0632-8356026),不得擅自搬动,不得随意拆解,以确保人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段,尽量减少出门和田间耕作,以免伤人。 3.当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一旦发生人员、财产意外伤害事故,任何组织和个人应迅速抢救伤员、抢救国家和群众财产,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速与公安、当地政府、枣庄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等单位联系。 特此公告。 枣庄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公示】台儿庄区第三届“运河工匠”、首届“台儿庄手造工匠”…[ 04-21 ]下一篇:台儿庄:李军带队开展“企呼政应、接诉即办”现场办公[ 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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