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在即台儿庄古城旅游线路价格或将上涨“十一黄金周”是台儿庄古城旅游最火的时期,尤其是长线游和自驾游异常火爆,许多游客选择在国庆长假期间成行。由于长线游需要旅行社、机票代理商提前从航空公司订机位,因此,国庆长假前后的旅游产品、价格,一般要提前一个多月推出。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正式实施。届时,流行多年的“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旅游“潜规则”将被明确禁止,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游地的地接费用将上涨,古城旅游产品的报价也将水涨船高。 主要原因: 一是法律明令禁止,隐形利润被透明。《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禁止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这一条款将会遏制国内旅游市场常见的“零、负团费”、“低价团”、“强迫游客进购物店”等情况。“不能进购物店,不能增加额外的自费项目,那市面上的低价团基本就没有存活空间了。” 如果旅行社违反这些规定,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初犯的并处停业整顿;再犯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导游证、领队证。 二是旅游既得利润大幅减少,旅游成本被理性回归。对于原本属于“零负团费”,《旅游法》让隐藏的费用无处可藏,团费明显低于交通住宿成本,旅行社让游客在当地的购物点里消费,以佣金的形式赚回交通、住宿成本。对旅行社而言,购物、自费项目的管控,将使得出游的市场报价透明化。缺少了购物回扣利润,为保住效益,旅行社未来可能不得不提高旅游报价。 三是旅行社盈利模式改变,低价揽客已不可行。以前旅行社靠低价吸引顾客,从购物点赚取佣金。而现在价格变得透明,“拼低价”的模式从长远看行不通,只能赚取服务费。《旅游法》对旅游合同、出团通知等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将内容更加细化。如果旅行社强迫购物,以前是违规,现在就是违法,旅行社的违约成本将会很高。比如以前带团的领队、导游需要向客人收取自费项目费用。而今后领队、导游将不能接触客人的现金,所有的费用都将明确、细化,有的流程也会改变。(台儿庄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 徐义顺 张娟 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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