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解读《枣庄金融改革发展意见》出台背景及过程枣庄市政府于2014年6月11日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4﹞8号,以下简称《意见》)。枣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对于《意见》起草的有关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意见》出台的背景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明显加快了金融改革步伐,各项改革举措不断推出。去年8月,省政府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3〕17号),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金融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截至目前,省内日照、烟台、东营、临沂、潍坊、泰安6个地市相继出台了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意见。 近年来我市金融业发展形势良好,金融业增加值自2011年以来年均增长14.3%,比同期GDP平均增长率高6个百分点。同时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不足。与省内外先进地区相比,我市仍然存在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偏低、中小企业金融供给不足、直接融资发展滞后、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创新不足等问题。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看,金融业发展正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务必将金融业作为重要产业加以谋划,大力推进金融业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对我市建设“转型升级和经济文化融合发展高地”和“幸福新枣庄”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意见》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要求,由市金融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意见起草工作,霍高原副市长先后两次作出批示,要求“此次金改意见的制定过程务必充分借鉴省内外金融发展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出台的意见真正管用,能够切实发挥指导作用,促进我市金融业的大发展。”王新宁副市长邀请相关金融专家对意见的制定进行了指导,并于3月上旬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文件修改完善听取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要求根据会上提出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形成《意见(代拟稿)》报市政府研究。在此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公文制发流程,于2014年6月11日印发。 《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从总体目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推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稳步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转型发展水平、加大对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金融支持力度和保证措施9个方面提出30条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明确了总体目标:2017年末,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突破90亿元 根据省里确定的金融改革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金融改革发展目标:“2017年末,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突破9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9%以上。力争全市上市公司数量不少于3家,实现资本市场融资总额120亿元。全市各类金融机构达到70家以上。” 明确了金融业发展方向: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和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长期以来,我市银行业“一业独大”的局面明显,银行业融资占到社会融资总量的七成以上,实体经济融资过度依赖银行,这种局面一方面造成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另一方面也容易导致金融风险向银行业集中。《意见》在强调充分发挥信贷市场融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和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明确了金融服务工作重点:支持我市城市转型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发展金融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意见》牢牢抓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任务,提出在用好银行贷款的同时,加大债券的融资力度,扩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及其他产品发行规模,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试点工作。创新以项目收费权或收益权为质押的贷款业务。探索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力求把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聚焦到支持我市城市转型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上来。 相关新闻: 枣庄出台金融改革发展意见 改变银行业“独大” 近日,枣庄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在强调充分发挥信贷市场融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和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推荐】枣庄出台加快金融改革发展意见(全文)[ 07-05 ]下一篇:古城台儿庄:“四微”活动零距离服务群众[ 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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