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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一样的“精准扶贫”——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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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是对犯过错的人的包容与期望。但许多人因曾经的过错,戴上沉重的思想枷锁,一个案件的伤害,有时会给当事人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因案致贫现象时有发生。

      近年来,台儿庄区检察院以司法救助为载体,因人施救,把“扶贫”对象精准指向了一个特殊群体——社区矫正人员。

      司法救助——让失足者重拾信心

      在2013年10月的一次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班上,涧头集检察室工作人员了解到:因交通肇事判刑的刘某有种蔬菜大棚的经历,出现交通事故后刘某东挪西借赔偿了对方22万元,家庭陷入崩溃的边缘,刘某也是终日借酒消愁,完全丧失了生活的信心。干警们先后5次到刘某家中对其做思想工作,给正在上学的孩子送去了文具书包,并积极协调信用社帮其贷款3万元,建造了两处无公害温室大棚。但天不遂人愿,在三月份西红柿出现了井喷上市的局面,销售成了大问题,眼看着西红柿就要烂在地里。检察室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先后到南京、青岛、临沂,为刘某的西红柿找销路,连同周边十几个村的西红柿也全部销售一空。如今刘某已建造大棚5个,年收入近10万元。刘某逢人便说:“检察官不仅诉罪犯、抓贪官,更是老百姓的财神!”

      司法救助——帮失足者走上致富路

      冯某曾是一名村干部,因滥用职权而被判刑,出狱后深居简出,偶尔见了人也是低头而过。在走访中,检察人员了解到冯某在果树种植方面是个能手,村里的几个种植大户都是他手把手带出来的。得知这一信息后,检察官多次带冯某到费县、山亭参观果树种植,还邀请农业部门专家对该村土壤、阳光、水源等进行检测。同时,与村里协商,以土地流转的方式,将400亩荒山承包给冯某。如今山上种满了桃树、核桃、花椒,还建起了两处葡萄大棚,年收入十几万元。致富后的冯某并没有忘记村邻,无偿为农户购买了核桃和花椒树苗,仅此一项全村人均年增收1000余元。

      司法救助——助失足者建起养殖场

      在2014年5月一次矫正人员学习会上,检察人员看到有个社区矫正人员坐在最后排的角落里。她肯定有难言之隐,这是检察室工作人员肖吉浩的第一反应。学习结束后,肖吉浩将她单独叫到了办公室,通过了解得知这位朱某因传销被判刑,现在是亲戚怕朋友躲,登门的都是来要钱的。检察人员就如何让朱某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商讨了多种方案,最后都一一推翻。一次下访的过程中,检察人员看到了朱某家门口就是一条河,有得天独厚的养殖条件。经过协调,他们帮助朱某和村里签订了十年的水面利用合同,联系中间商无偿提供3000只鸭苗,帮她建起了养鸭场,又联系畜牧水产专家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在检察人员的帮助和朱某的悉心照料下,养殖场走上了正轨。去年朱某又投资60余万元,建了5个温室大棚,搞起肉鸭养殖,年出栏20余万只,年收入50余万元,不仅还上了亲朋的欠款,还盖上了新房。

      近年来,该院先后帮助社区矫正人员20余件次,及时缓解矫正人员及其亲属的困难处境,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王兆虎    孙永)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枣庄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