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儿庄区基干民兵选拔公告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为巩固和加强我区基干民兵组织建设,夯实我区国防后备力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全区选拔基干民兵,欢迎有志之士加入人民武装队伍。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男性公民:18周岁至45周岁,女性公民:18周岁至35周岁。 (三)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和不适宜军事训练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心脏病、脆骨病和恶性肿瘤等。 (四)地域条件。具有台儿庄区户籍且在台儿庄区工作或连续在台儿庄区稳定工作1年以上。 二、优先人员 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专业技术特长包括侦察、防暴、消防、防汛、软件工程、无人机操控、电磁频谱技术、网络攻防、电子通信、水电工程、机械维修、焊接、气象水文、大型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法律、心理、舆论宣传等。 三、相关保障 (一)经济保障。为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发放训练补助(每日200余元),工作单位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参加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民兵,按照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参战支前和平时参加战备执勤、军事训练、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造成伤亡的,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进行抚恤,享受相关待遇。 (二)物质保障。参训期间免费食宿,统一着新式作训服,参加实弹射击,购买意外保险。 (三)精神保障。在军事训练、执行任务和年度民兵工作中表现优秀或参加上级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表扬,并将其表现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公民,均可到各镇(街)武装部或区人武部征兵服务大厅咨询报名,也可通过微信扫码报名,招募长期有效。 区人民武装部 0632-6611113 张山子镇武装部 15006329086 涧头集镇武装部 15098241918 运河街道武装部 15318000818 邳 庄 镇武装部 15563208685 马兰屯镇武装部 13012660155 泥 沟 镇武装部 18954826380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上一篇:枣庄市文旅集团宣传营销工作会议今天在台儿庄古城召开(图)[ 12-15 ]下一篇:枣庄即将跨入“双高铁”时代 新建济南至枣庄(台儿庄)铁路建…[ 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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