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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儿庄:杨超古城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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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税”呢?
           “税”字,英文Tax ,读 / tks/ ,来自拉丁文的“Taxo”,包含必须忍受,必须负担的意思。[1]“税”字,汉语读shui,四声,笔画数:12,部首:禾。“税”字为形声字,禾字旁表形,代表“税”的字意,兑,表声。兑(du)与税(shu)一音之转。从汉音拼音也可以看出,这两个字声母相异,韵母相同。现代汉语词典意为“国家向企业或集体、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
             许慎著《说文解字》中收录了“税”,释文:“税,租也,从禾,兑声。”翻译为现代汉语是:“税,按田亩收敛谷物,从禾,兑声。”
           “税”字由“禾”与“兑”两字组成。其中,“禾”字指谷物,泛指农产品;“兑”字在古文里有上缴公家或送达的意思。如中国古代的漕运制度直到清代仍以“兑”相称,各地所解漕米直接运至北京的称“正兑”,运至通州的称“改兑”。所以,“税”字的本来含义是指社会成员向国家缴纳一部分农产品。[2]
            汉语中的“税”字,最早见于孔子所修鲁国编年史《春秋》一书中。书中记载: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初税亩”。《春秋》三传之一的《公羊传》中说:“初税亩者何?初者,始也。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
            随着历史的发展,“税”字的含义发生了变化。最初的“税”字仅与农产品有关,与田亩相联系,而后来的“税”字则与各种产品和商品有关。
            在“税”字的演变中,“税”字经常与“赋”、“租”、“捐”等字连用。(1)赋---赋税:“赋”字的最初含义是君主向臣属征发的军役和军用品,即“税以足食,赋以足兵”( 《汉书·刑法志》 )。(2)租---租税:鲁国叫“税亩”,秦国则称“租禾”。“租”的含义是土地所有者让渡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税者,田租也。”(《汉书·食货志》)(3)捐---捐税:“捐”字的本来含义是自由献纳。捐与不捐,捐多捐少,皆出于应捐者的意愿。我国早在战国时期就有捐,秦代开始准许士民通过向政府捐款纳粮而买官职,历代效法,到清代而滥。后来,逐渐捐就成为经常性的财政资金筹集方式,遂称捐税。
             在中国古代,虽然既有“税”字,也有“收”字,但却未将二者连缀成词。1916年,贾士毅在《民国财政史》一书中首次使用“税收”一词。1985年,“税收”一词列入《辞海》(试行本)为专有名词。[3]
    五千年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税收自古有之。中国古代以农立国,前后经历夏、商、周、秦、汉、三国、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辽金、元、明、清等历史阶段。由于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最早征税的时候都是以粮食作为衡量的标准,官员的俸禄也是这样,所以就有俸禄多少石之说,就是说你当这个官,一年发给你多少粮食。所以,古代交税就是上缴给公家粮食(也称“公粮”),也就是一直成为我国历史上的主流税种---农业税,亦称“正税”、“正课”,以区别于其它“苛捐杂税”。
            税,因其历史悠久,演变复杂,形式纷繁,故而形成了人们认识上的诸多分歧,各推其说,莫衷一是,难求尽同。政治学家把税收视为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马克思说:“赋税是喂养政府的奶娘,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 ;经济学家把税收作为一种经济分配方式;财政学家则把税收看成一种财政收入形式;社会学家却把税收定为纳税人对社会的一种应尽的义务;19世纪美国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纳税人则把纳税看成是一种付出、牺牲、代价、是企业的成本、费用。但总的说来,对税的认识人们也形成了下列共识:征税主体是政府;缴纳主体是社会成员,即企业、个人等纳税人;客体是社会产品;税必须借助法律手段强制征收;税是无偿征收的,政府在征收税款时无需作等价交换;征税的目的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国家或政府主要以收税方式取得财政收入。总之,税对国家或政府来说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或政府的财政收入。税对纳税人来说则是一种牺牲、成本、费用、代价和义务。当今世界也流传着“纳税与死亡一样不可避免”说法。可见,税与人民的福祉和国家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
            税有着悠久的历史,他既是一种收入,也是一种文化。税收文化是文化在税收领域的反映和体现,主要包括税收思想、纳税意识、纳税心理、税收价值、税收信息、税收道德等诸多内容。税收文化随着税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税收的发展而发展。为弘扬税收文化,我市地税局在美丽的台儿庄运河古城内建立了中国首家运河税史馆,它旨在挖掘运河税收历史,保存运河税收历史文化足迹,为人们了解运河税收史提供一个窗口。“运河税史馆,通过对运河税收文化、漕运与税收兴衰文史资料、图片及相关税收历史票据、古币税收实物、明清时期运河绘图及沙盘、运河税收专题片、税收与未来等方面的展示,不仅可以反映出京杭大运河千年税收发展史和大运河税收文化灿烂文明史,而且能够使税务工作者和广大纳税人更一步了解运河税收历史的古今脉络。”[4]
    叹哉!这是中国税收文化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
    愿,古老的中国税收文化源远流长……  (杨超)

    参考文献:
    [1]翁礼花:《皇粮国税》,浙江古籍出版社,第171页
    [2]马国强:《税收学原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4页
    [3]马国强:《税收学原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5-16页
    [4]运河税史馆解说词
                                                                                                                                          (古城台儿庄网社教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社教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