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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立法综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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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9日,一个值得载入历史的日子。

      这一天,《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正式公布,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悠悠运河水,激荡两千年。它见证了昔日古城商贾云集、夜不罢市的繁华景象,目睹了中华儿女顽强抗倭血战台儿庄的英雄气概,迎来了被成功重建复活的古城。现在,这座蕴含着深厚运河文化、丰富二战遗迹的古城又被立法保护,对于古城的永续发展、枣庄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意义深远。

      回溯台儿庄古城的重建和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既和我市的积极推进以及省人大代表们的远见卓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外,同时存在着充分的必然性。

      作为京杭大运河上的一颗璀璨明珠,历史上的台儿庄繁华昌盛,集八种建筑风格于一体、七十二座庙宇于一城,拥有千里运河沿线独有的南北交融、中西合璧的鲜明文化特征,被誉为“运河文化的活化石”、“中国民居建筑博物馆”。目前,台儿庄3公里的明清时期运河故道风韵依然,保存着完好的古驳岸、古码头、古船闸等水工设施。

      同时,台儿庄还是中华民族扬威不屈之地。1938年震惊中外的台儿庄大战,取得了继平型关大捷后中国军队正面抗日战场上的首场胜利,沉重打击了日本侵略者的嚣张气焰,鼓舞了世界反法西斯阵线士气。但无情的战火将古城毁坏殆尽,城市中留下53处至今保存完整的战争遗址。

      经专家论证后认为,台儿庄和华沙是世界上仅有的两座因战火毁坏可以作为人类文化遗产重建的城市。为推动枣庄城市转型,促进就业富民,抢救历史文化遗产,2006年底,市委、市政府提出重建台儿庄古城的设想,并于2008年4月宣布启动重建。

      经过四年多的精心规划和实施,这座被战火毁掉的古城,已重现在世人面前。她保留了遗存的古驳岸、古码头、古船闸、古建筑等,95%的道路肌理和水系框架被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同时,坚持“原遗址、原空间、原尺度、原材料、原工艺等”“九原”及“真遗迹、真历史、真材料”等“六真”标准,打造了原汁原味的古城。

      结合运河文化、鲁南文化和大战文化,古城精心打造百庙百馆百业百艺,丰富文化气息,实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功能、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与文化空间的有机结合。古城先后荣膺“齐鲁文化新地标”榜首、国家5A级旅游景区称号,成为全国首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首个国家文化遗产公园、首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国家级文化产业实验园区。截至目前,已累计接待游客700万人次。古城,已成为传承历史文化、开发旅游资源的重要载体,也是我市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城市转型的重要突破口,未来将进一步打造成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

      作为中国古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台儿庄古城已经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蕴含巨大经济文化价值。加强对古城的立法保护,使其实现永续发展,尤为重要。山西、云南、四川、湖南等省份,也均出台了专门条例,对平遥、丽江、阆中、凤凰等古城进行立法保护。

      通过立法保护,既能为台儿庄古城规划实施和规范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也能避免因过度商业化开发给文化遗产带来的人为破坏,对于创新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新路子,作用重大。(张孝平)
     

                                                                                                                                      (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编辑)


    作者:古城台儿庄网要闻部 来源:枣庄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