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定都北京以后,京杭大运河成为一条重要的经济大动脉,也是重要的生命线。因此,元、明、清三代对运河的治理、防护,特别是漕运十分重视,自上而下职官设置相当完备。明代司运官职就有总部、差巡、监司、分司、丞倅五类,清代基本沿袭明制。
总部:有总理河道、总督河道、经理河道、经理河漕、总漕兼河道、巡抚兼河道等,简称总河。由朝廷钦命署理,为运河最高行政管理机构,正二品。但不乏正一品、从一品大员充任。总河的职能是负责管理、协调治黄、治运,确保运河全线贯通,是中央六大部外增设的一个部院级的直属机构。差巡:有巡视、会堪、建议、董役、巡按、相度、协治等职。他们活动在漕运线上,协助河道总督巡视、管理运河。监司:设运河兵备道,即运河道。正四品,高于知府。明初,济宁设有两个道。即济宁道、兖沂道。其下分设布政司、按察司,敕行代管河道,所属州县官皆受其节制。分司:即河道同知衙门,又称运河厅。运河同知为山东运河道分属机构之一。时山东设夏镇等七个分司。丞倅:有专管河泉同知、通判、闸官及管河指挥。泇运河主要由泇河厅丞倅管理,峄县县丞及滕县、沛县主簿配合管理。另外,泇运河设军事机构及水驿驿丞。
一、泇运河隶属衙署
(一)泇运河上级衙署:夏镇都水分司
夏镇都水分司,设于隆庆元年,开始主管新河。其衙门长期驻夏镇。分司行政长官都水主事,秩正六品;后升格郎中,秩正五品。
万历三十四年,汤沐、茅国缙任夏镇都水分司主事。三十五年,改夏镇主事为郎中。三十八年,刘一朋任夏镇都水分司郎中。三十九年,钱时俊任。四十一年,石炬任。四十六年,黄元会任。天启元年,陆化熙、张谟任。三年,刘紘任。五年,朱瀛任。六年,曾建任。崇祯二年,吴昌期任。五年,赵士履任。八年,于重庆任。十一年,宫继兰任。十四年,朱锡元任。
清代,山东运河仍设北河、南旺、夏镇、临清四个都水分司。夏镇都水分司仍驻夏镇。顺治二年,杨天祥任夏镇都水分司郎中。八年,狄敬任。十一年,常锡允任。十四年,顾大申任。十五年,騶汉任。十六年,戴锡纶任。同年,裁夏镇都水分司。康熙六年,设南北分司。九年,添设各分司满官一员,笔贴式一员。十年,裁笔贴式。十六年,裁南旺、夏镇二分司归并济宁、东兖、淮徐道分管。乾隆三十八年,改泇河通判为同知。
(二)泇运河衙署
据《山东运河备览》记载:凡泇河厅同知所属自黄林庄起至王家水口止计195里,内设县丞一员,主簿二员,千总一员,闸官六员。泇运河衙署随着管理需要,机构名称、职官名称不断变更。先为通判,秩正六品;后为同知,秩正五品。
明万历三十二年泇运河凿成通航,同年裁漕河道。明万历三十二年三十三年,泇河事务由兖州府泉湖河通判管理,李国祥任通判。三十四年,由兖东道管理河务,下设夏镇等分司,泇运河河务由兖州府马捕通判管理。三十六年,泇河通判移驻台庄。三十七年,李允元任泇河通判。三十九年,又移泇河通判驻峄县城南万家驿。后又移戚城。据《山东运河备览》卷三记载:“东岸戚城有泇河同知衙署,滕、沛二县主簿,夏镇、杨庄二闸官衙署。”
清顺治元年,程云任泇河通判。二年,张云任。三年,曹曰良、曹延俊任。七年,王廷弼任。九年,张蒲任。十二年,郭本胜任。十三年,路金镜任。十四年,胡一琏任。顺治十六年,裁南旺、夏镇二分司,归并济宁、东兖、徐淮分管。次年,将东兖道所并夏镇、滕、峄河道闸座划归济宁道管理。《山东运河备览》卷三说:“于是,南自黄林庄北至桑园驿1200里之运者有专责矣。”
康熙二年,房星焕任泇河通判。三年,周甲序任。九年,项九思任。十年,姜思谟任。十三年,秦善任。十四年,任璣任。十七年,叶九思任。二十二年,尚登岸任。二十五年,张兆熊任。二十六年,柳天桢任。二十七年,鲁一辅任。三十一年,柳毓茂任。三十五年,胡琪任。四十一年,吴辅胜任。康熙五十六年,黄吉星任。乾隆元年,张克俭署泇河通判。二十三年,王兴尧署泇河通判。二十五年,谢沈生署泇河通判。二十九年,魏逢尧任。三十年,吕又祥署泇河。三十年,童肇骥、汪容署泇河。三十六年,布颜任。
鉴于泇运河是京杭大运河上的重要河段,乾隆三十八年,时任河督的姚立德奏请改设同知,将驻郯城沂河同知降为通判。乾隆版《兖州府志》说:“一经转移,彼此各协。”泇河通判改同知后,王凤诏任同知。
(三)泇运河闸官
闸官,未“入流”。为节制水流,保证通航,闸坝、斗门、月河各设官专职管理。峄县段泇运河有大闸8座,俗称“八大闸”。
台庄闸:闸官1名,闸夫30名。
侯迁闸:台庄闸官兼管,闸夫30名。
顿庄闸:闸官1名,闸夫30名。
丁庙闸:顿庄闸官兼管,闸夫30名。
万年闸:闸官一名,闸夫30名。
张庄闸(巨梁闸):万年闸官兼管,闸夫30名。
德胜闸:韩庄闸官兼管,闸夫30名。
韩庄闸:闸官一名,闸夫30名。
(四)主簿、县丞
泇河厅除同知或通判及闸官管理泇运河河务外,沿河各县则分段负责泇运河的清淤等工作。《山东运河备览》卷三记载:“滕县、沛县各主簿一员,驻戚城;峄县县丞一员,驻台庄。”主簿,秩正九品;县丞,秩正八品。据《峄县志》载:“县丞署,台庄东南隅。”又载:“凡开泇河260里,内分邳属100里。属峄境者,上自朱姬庄下至邳州之黄林庄,计99里,余属滕。”由吴家桥起至刘昌庄计47里由滕县主簿管辖,有坝夫81名。据《滕县志》记载:“主簿别有衙,在戚城。主簿一人,管河。”由刘昌庄至珠梅48里由沛县管辖,有闸夫40名。“沛县主簿专以收水入湖为职,微山有吕、浦坝二处,遇湖山盛大或伏秋水发,即当收水入湖,蓄济来岁之运。”沛县管辖地段虽不属于泇运河,但它对泇运河的通航至关重要,因此仍由泇河厅管里。
二、泇运河水驿驿丞
泇运河是一条繁忙的水上通道,明清时设有水驿驿站。据《峄县志》记载:“水驿闸河,当南北来往要冲。城南四十五里万家驿,明万历三十三年,河漕总督御史曹时聘请于其地设水驿驿丞一员。国初仍之,至乾隆七年奉文裁汰。自后驿务,一切责成于县,其裁留水夫160名。”
万家驿,在丁庙闸,泇河公馆也设在这里。“泇河厅公馆,在丁庙闸西。”
驿站是专门负责“递送使客、飞报军务、转运军需”的机构。水驿还承担着过往兵船的拉纤任务。“自兵艘往来,所需牵挽人数,多者逾万,少者数千。除役夫375名外,俱派征里社,而民乃疲于奔命矣。”鉴于兵船拉纤需要大批人力,又是峄县的沉重负担,清顺治十三年,峄县知县贺王昌“力陈偏累,请以千名以内,峄县与滕均应。千名以外,沂、邹、郯城协济,永为定例。”康熙年间,“沂、邹、费三邑以道路少远告免”,千名以外协济牵夫的只有滕、郯城二县。乾隆七年,水驿撤销后,驿务全部由峄县承担。
三、泇运河兵防
(一)台庄营
台庄营设有参将、守备、千总、把总,另有外委把总。参将为最高长官,秩正三品;守备,秩正五品;千总,秩正六品;把总,秩七品。外委千总、把总,系额外武官,秩与把千总、把总相同。
据乾隆三十五年《兖州府志•兵防志》载:“神京漕运之所率由水陆之辐辏,屹然重地,捍卫是宜,朝廷以总河大臣节钺济上,于郡设总戎,于台庄设参戎,于诸属州邑则各营弁分汛驻防焉。”台庄营设于清朝,明代无营弁。万历三十二年泇运河建成通航,三十四年在台庄设巡检司一员。领弓兵,隶属沂州兵备道。清顺治、康熙、雍正三朝,台庄的兵防得到加强,逐渐形成定制。顺治元年,拨沂州镇标前营游击带领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分守峄、郯、台庄等闸。五年,设兖州参将营,带领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驻扎兖州府,原设台庄营带领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仍驻扎台庄。康熙二十二年裁沂州镇标,留前营驻扎台庄,始改为台庄营,属登州镇标。雍正元年设兖州镇,于是调台庄游击领镇标中营,以原设兖州营参将赴台庄,领辖备弁,原编制马步兵627名。雍正十三年又从济宁河标调拨马步兵50名。光绪年间定制,台庄营参将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把总三员,马兵126名,步兵530名。
台庄营又以千总领兵分别防守丁庙、德胜等闸。其中,丁庙闸千总一员。另驻顿庄外委一员、马兵5名、步兵51名。德胜等闸:千总一员、另驻韩庄外委把总一员、马兵4名、步兵50名。沂州府郯城汛、红花埠汛也属台庄营节制。
除台庄城及各闸有驻军防守外,泇运河上还设有烟墩。其中,峄县泇河段设有8座烟墩。即葛墟店、三调湾、六里石、磨盘嘴、大泛口、黄林庄各一座,均由水路汛官派兵守护,以防沿河盗贼,催趱漕船,并护送差使。路上三家汪,刘家湖各一座。
(二)沙沟营
乾隆版《兖州府志?兵防志》记载:“皇清顺治二年,设沙沟营,拨沂州镇标马步兵238名,领守备一员。十八年,增把总一员,旧属登州镇,雍正元年,改属兖镇。九年,改守备为都司。”沙沟营,设都司一员,把总一员,外委把总一员,马兵55名,步兵217名。分防滕县汛、鱼台汛,另防守泇运河50里。
(三)泇运河隶属河标的兵防
为保障运道的畅通,运河沿岸除各镇标派兵驻防外,还驻有河标。据《山东运河备览》卷三记载:“济宁兵备道设于明隆庆年间,谓之管河兵巡道。其职责专于运道,并兼职兵巡,有防御敉宁之责。”至乾隆四十一年,设千总一员,兵夫200名。(沙朝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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